课程平衡:一个研究框架
作者:杨四耕 文章来源:《中小学教育》2007(6)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9
如何使课程设置更趋合理,如何让课程实施更富成效,一直是课程研究的兴奋点。课程从目标、内容、结构到实施、评价、管理都存在平衡的必要和失衡的可能。研究课程平衡的涵义、维度和衡量标准,并据此提出课程平衡的实现策略,对深化课程理论研究、指导课程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课程平衡是什么
由于研究的视角不尽相同,研究者对“课程平衡”(Curriculum Balance)的理解也各有差异。R·麦克卢尔(McClure)认为,选入学校课程中的各科目主次分明即课程平衡。他同时认为,在20世纪,学校排课时都普遍注意合理调配包括人文学科在内的文科和各种自然科学学科的比率。与此相类似的结论还有:课程的平衡主要指课程编制者和实施者对基础科学文化知识,社会科学,实用性、职业性学科这三方面内容的重视程度,以及三方面内容在课程整体结构中所占的比例,等。
我国课程学者汪霞认为,课程应是一个平衡化系统,学生应该学习宽广平衡的课程。“课程平衡”有三层含义:其一,不论具体培养目标如何,各级各类学校为保证教育质量,都应全面地设置德智体美各方面的课程;其二,保证普通科目与职业科目的平衡性;其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并重,各部分都应成为课程结构的组成部分,彼此配合、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从不同方面为实现培养目标服务。
我们认为,课程平衡不仅有“量”的规定性,更有“质”的规定性:在量方面,课程平衡是某一学科所代表的工作负荷在整个内容中所占的比重;在质方面,课程平衡即内在价值的平衡,它是各类课程内容的价值的汇聚、理论和例证之关联的平衡,等。一般地说,内在价值平衡是课程平衡的主要方面。因此,课程平衡是课程系统各类型、要素在质和量上的相对均衡、稳定与和谐。
二、从哪些维度审视课程平衡
课程要受社会文化发展状况及受教育者个体状况的制约。因此,对于课程平衡也应从这两个层面进行分析。
1、社会意义上的课程平衡。这一意义上的课程平衡关系到学科的设置、各种学科与活动的时间分配和时间长度,以及教育辅助设施的使用等。课程平衡首先与社会文化发展和科技进步有关。如阅读由于受到过多或过少的强调,不时遭到批评与维护;科学和数学几乎在所有的学校都得到重视;不同时期人们对体育和职业教育的要求不同,外语、艺术和音乐学科的地位忽上忽下……上述现象说明,课程平衡的问题是由社会需要与要求所决定的。可以说,在社会文化稳定时期,学校课程也相对保持稳定,并且可能处于平衡的状态中。在剧烈的社会变革时期,课程失衡问题往往成为学校的显著特征。因此,课程平衡必然对学校所服务的社会和学校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的要求给予充分的考虑。
2、个体意义上的课程平衡。这一层面上的平衡是指实际上被每个个体学生所选择或所体验的课程平衡。这种意义上的平衡,是从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出发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更为重要的。如果学校所提供的课程在学习机会上是广泛的、多样的和灵活的,那么,这种被选择或经验的课程对个体来说可能是极其适合的,较为平衡的。如果所提供的课程是有限的、僵化的,那么,学习机会选择的可能性也是很小的。这种课程必然是失衡的。理想的课程应该是,当个体在课程中的每个领域发展到最佳的能力水平时,这种由个体经验的课程也就达到了平衡。这说明对课程平衡的分析还要以心理学知识为基础。它应考虑儿童的兴趣,满足他们的需要。另外,课程平衡还与课堂教学和我们对教育目的的期望有关。因为课堂教学的主要任务除了促进大多学生的智力发展以外,还承担以下任务:促进学生的兴趣、情感、意志和性格等非智力因素的发展;为天才儿童提供更多的学习选择机会;在进行知识传授的同时,使他们获悉有关权利、态度、价值,以及与他人交往的能力等方面的认识,这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显然,如果忽略或排除课程中的任何目标,平衡就不能达到。
概言之,课程编制既要考虑到社会需要,又要考虑到心理学因素,以求在学校所服务的社会和个体的需要之间保持平衡。
三、用什么标准衡量课程平衡
课程是否平衡,国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如果需要一个衡量标准,那么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1、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学习者的发展需要,是判断课程平衡与否的终极标准。英国的V.R. Taneja认为,如果所有的影响课程结构的原则都被考虑到了,其结果必将产生一个平衡的课程。要考虑到人的发展和人类活动的所有方面,包括在民主社会中成为一个理性公民所必要的一定的基本思想、态度和鉴赏力,以及成为有益于社会的成员所需要的生产能力与合作精神等。学校课程应能满足儿童欲在社会立足所需要的技能的、价值的、情感的、审美的、创造的需要。他的这些判断可以看作是课程平衡的质性标准。学校课程的平衡与否要看它是否能使儿童最大限度的发展,满足儿童各方面需要的课程,就是平衡的课程。它不排除任何学科所具有的价值。平衡的课程应产生平衡的个性。就是说,儿童在学校中所学的知识,必须有助于他调整自己以适应这个世界,这些课程能赋予他一定的基础知识、情感和意志,这些知识、情感和意志将使他有能力去改变那些需要改变的条件。他应该作为具有进取心的人而离开学校。他通过学校课程而发展起来的个性品质应该是这样的:他能充分地享受人生,并对真正的民主生活方式作出贡献,能够合理地支配自己所拥有的更多的闲暇时间。为此,艺术、音乐、工艺、戏剧、文学和创造性的活动将构成完整的学校课程。
2、时间分配是衡量课程是否平衡的重要标准。选取哪些内容,分配给各科多少时间,以及课程在不同受教育阶段和在一天、一周、一年中的位置安排都是反映决策者价值观的重要标志。时间不但影响着学习者的学习机会,也促使人们去正确领悟学校重视什么,不重视什么。但平衡并不意味着学科在时间量上的均等,而是判断上的平衡,它应视具体的教育情境、学科性质、内容和难易程度而定。一般来说,人们都是通过这种外显的标志来判断课程平衡的。
在实践中,人们一般根据如下标准来判断课程平衡:(1)不同课程目标(认知的、情感的、心理运动的)之间的平衡;(2)不同类学科之间的平衡;(3)理论和可以直接应用的内容之间,或在概念方面与作业之间的平衡;(4)各类不同层次的教育,从初等(或学龄前)教育直到高等教育之间在教育内容分布方面的平衡;(5)在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之间的各学科或内容分布的平衡;(6)能够促进特定价值观和普遍价值观之间的平衡;(7)根据教育的不同层次分别强调语言和图像重要性之间的平衡;(8)学习时间分布方面的平衡,等。这些标准可以说是较为全面、可行的标准。它几乎涉及了课程领域的所有方面,而且适用于不同的文化背景。
四、怎样构建平衡的课程
1、确立正确的课程价值观。价值是课程的逻辑起点,是课程及其内容选择的出发点。由于课程实践本身是围绕价值原则进行的,对价值的周全考虑有可能促进课程的平衡,取得整体的育人效应。因此,必须以科学的课程价值观来指导课程理论的研究与实践。学校课程在适应社会需要的同时,更要考虑人的发展。
2、设置灵活多样的课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各种课程实验一直在不间断地进行。从活动课程到综合课程,从必修课程到选修课程,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到校本课程,它们都力求在课程目标、结构、内容等方面达到合理与完善,其中无不体现着对课程平衡的追求。为了努力促进课程平衡,目前世界各国在课程设置上作出许多大胆尝试,其中最主要、最有效的方案是设置综合课、进行校本课程开发等。这些做法既符合现代科学的发展要求,又符合学习者的主观需要,有利于实现课程平衡。
3、建立科学的课程评价体系。评价对课程的平衡起着极为重要的导向作用。评价标准的完整性、评价手段的先进性和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与否都影响着课程的平衡。客观、公正、全面的测评结果能够激发向上的心理气氛,调动师生双方的积极性,有利于实现课程目标。因此,应改变仅重知识习得,对其它目标给予简单量化的评价方法,制定出多维度的课程评价指标,采用多种评价手段相结合,提高课程督导水平以及评价人员的专业水准,力求使课程评价结果真正成为促进课程平衡的有效手段。
4、增强校长的课程领导力。校长在课程平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人说,校长是一所学校的灵魂。除了教师以外,再也没有人比校长能在行动上对课程有更直接的影响了。我们甚至可以说,一所学校课程的确定,主要是校长的价值观、信仰、胆识及思想的反映。如果校长忽视了他的课程责任,或对课程作了错误的理解,必将削弱课程的效力,并产生严重的课程失衡。因此,校长的课程领导力对一所学校课程平衡有着直接的影响。
5、提升教师课程意识和剪裁能力。教师是课程实施中的最直接的参与者。教师的价值观、知识结构与技能水平会影响他在教学中所作出的策略选择。这将直接影响到课程的平衡。研究表明,一些课程计划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并不是课程计划本身的问题,而是由于教师不积极参与或不能适应的缘故。因此,在课程实施中要努力转变教师的思想观念,培训他们学习课程实施中的新技能、方案和策略,尤其是课程剪裁技能和方法,消除其消极应付的被动心理,使他们以积极的态度促进课程目标的实现。
应该指出的是,课程平衡是一个动态概念,课程总是由不平衡到趋向平衡。课程平衡的实现与保持是相对的,试图建立一劳永逸的平衡课程是不现实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课程平衡,是一种趋向平衡,是一种发展平衡。
(作者单位: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本文原载《新课程》:综合版(沪),2007.2.32~33) |